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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全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9-19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 中共云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届全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精神,省委高校工委、省委网信办决定联合举办第四届全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全省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以下简称一节一推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争做好网民。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省委高校工委、省委网信办

承办单位:云南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昆明理工大学)

三、活动对象

全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面向全省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群体;全省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面向全省高等学校教师群体。

四、活动时间

 201996日—1231日。

五、作品征集

(一)征集时间:201996日—108日。

(二)征集内容:全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征集微电影、动漫、摄影、网文、公益广告、音频、短视频、校园歌曲、其他类网络创新作品共9类作品(详细方案见附件1)。全省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征集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微”作品、优秀工作案例等3类作品(详细方案见附件2)。所有作品须为2018101日—2019108日期间在网络上发表的作品。

(三)同一作品,只能选择自荐、教育部直属高校及部省合建高校推荐、省级教育工作部门推荐中的一种方式参与活动,重复提交即视为放弃参与资格。

六、遴选展示

(一)时间:2019108日—1231日。

(二)方式:组织专家遴选优秀作品,择优推荐参加教育部、中央网信办联合举办的第四届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并通过云南省高校“易班”网(http://www.yiban.cn/yforumprovince/indexorg/puid/14653422)进行展示。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组织开展本校优秀网络文化作品展示活动。建议优秀作品所属高校对作者予以一定奖励。

七、版权要求

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参加推荐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提交作品的著作权等事宜,由自荐或推荐人负责。主办方与承办方拥有对参加推荐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出版的权利,但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将取消其参加征集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各部门要广泛动员师生参与,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网络文化活动滋养人心、凝聚力量的积极作用,让网络空间主旋律更加高昂、正能量更加充沛。

(二)请各学院、各部门于201910712:00以前将作品报送至宣传部,由宣传部统一报至省高工委。

联系人:张丽丹

联系电话:18608879153

邮箱:812073787@QQ.com

附件:1.第四届全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工作方案

2.第四届全省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工作方案

                                                                                                                                            党委宣传部

2019918

 

  • 附件【1235+附件2.docx】已下载
  • 附件【1235+附件1.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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