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本专科学生资助补助预算中央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19﹞13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本专科学生资助省级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教﹝2019﹞56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三批本专科学生资助补助预算中央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19﹞97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四批本专科学生资助补助预算的通知》(云财教﹝2019﹞215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通知》(云财教﹝2019﹞160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云教贷﹝2016﹞12号)《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本专科奖助学金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共澳门hg0088皇冠委员会关于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的决定》(丽师发﹝2014﹞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方案如下:
一、评审原则
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澳门hg0088皇冠学生资助相关管理办法(细则)》(丽师政发﹝2017﹞46号)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
二、2019年秋季学期国家励志、省励志及国家助学金名额情况
国家励志奖学金211名,省政府励志奖学金27名。
三、评审方式
(一)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奖学金评选坚持好中选优的方式进行。
(二)根据《中共澳门hg0088皇冠委员会关于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的决定》(丽师发﹝2014﹞22号)及《澳门hg0088皇冠学生资助相关管理办法(细则)》(丽师政发﹝2017﹞46号)之《澳门hg0088皇冠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开展各项评审工作。
省教育厅下达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211名、省政府励志奖学27名,由于名额较多,按照管理办法“其他奖项以各学院在校学生数为标准分配名额到各学院,由学院自行评审上报学校审核。”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均按照在校学生数为标准分配名额到各学院,由各学院自行评审上报。
(三)评审程序
辅导员对申请人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班级进行评议,提出推荐意见,并将推荐材料报所属学院。各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申请情况组织评审,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进行评审推荐,评审结果在本院内适时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上报的学生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校内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上报奖助学金评审推荐意见。经学校会议通过确定获得励志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候选人,由学生处负责将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省教育厅审批。
(四)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严格按照规定,聘请2019年度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分管校领导、学生处、教务处、计财处、监审处、团委、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分管学生领导、学生科长、辅导员和学生代表各1人组成。
(五)工作时间安排
1.各学院尽快完成评审工作,如果材料一时难以汇齐,必须把名单报学生处。
2.学生处择日组织奖助学金评审委会评审。评审无异议后报校主要领导,征其同意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五、评审工作要求
(一)由于本次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量较大,申报评审时间紧,请各学院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按规定时间报送相关材料。
(二)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创新工作形式,严把评审,确保党和国家的关怀落实到位。
(三)各学院首先严格按照我校评审办法进行,在评审过程中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参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六、需上报的材料及要求
(一)上报所需的纸质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和《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各一份、盖学院公章的上学年个人成绩表原件及该生学习成绩排名含学生本人在内上下各10名的成绩排名汇总表。
2.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和《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各一份、盖学院公章的上学年个人成绩表原件及该生学习成绩排名含学生本人在内上下各10名的成绩排名汇总表。
(二)学院评选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评选依据、评选程序、公示情况。
(三)上报《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澳门hg0088皇冠学生处
2019年10月10日
附件: